
0534-6666114
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表
Acceptance Monitoring Report
建设单位: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建 设 单 位: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傅裕灵
编 制 单 位: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傅裕灵
项 目 负 责 人:(签字) 时间:
建设单位: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
电话:15806647688
网址:——
邮编:253000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禹石社区
编制单位: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
电话:15806647688
网址:——
邮编:253000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禹石社区
目 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二、验收监测依据 2
三、工程建设情况 3
四、环境保护设施 8
五、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 18
六、验收执行标准 26
七、验收监测内容 28
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30
九、验收监测结果 33
十、环保管理检查 48
十一、验收监测结论 50
十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52
十三、附件 53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50000 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禹石社区
立项审批部门 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登记备案号 2017-371482-21-03-046938
法人代表 傅裕灵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山东怡德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时间 2017年9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禹城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时间 2017年9月30日
审批文号 禹环报告表[2017]234号
项目开工时间 2017年9月 项目竣工时间 2017年12月
调试时间 2017年12月 是否申领排污许可证 ——
投资总概算 280万 环保投资总概算 23万 比例 8.2%
实际总概算 280万 实际环保投资 23万 比例 8.2%
项目由来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公司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禹石社区,项目占地面积1661㎡。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8.2%。
2017年9月委托山东怡德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30日取得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禹环报告表[2017]234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2018年2月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禹环报告表[2017]234号)、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50000 平方米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目前该项目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0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规范要求,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监测。我公司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监测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令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7.16)
2、《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6、《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7、山东怡德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
8、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禹环报告表[2017]234号)
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0、《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三、工程建设情况
3.1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禹石社区(E:116°37′8",N:36°54′12"),项目西、南面均为空地,东面为道路,北面为企业。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详细地理位置见附图1)。
本项目有1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裁皮机、热压机、冷压机、推台锯等共计63台/个。主要噪声源位于生产车间内。本项目生产车间有1座位于厂区西侧。办公楼一座位于厂区东侧。本项目有3个喷漆室和一个烘干室位于厂区西面,喷漆室分别为喷面漆室、喷底漆室、修色室,其中喷底漆室与修色室互通,喷面漆室与烘干室互通。本项目有布袋除尘器1台位于车间北侧,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3台位于车间北侧、喷底漆室北侧、喷面漆室西侧。本项目共有三根排气筒,裁切、开槽、钻孔、打磨和胶水工序布袋除尘+UV光氧催化催化+活性炭吸附H1排气筒位于厂区北侧,面漆工序UV光氧催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H2排气筒位于喷面漆室北测,底漆工序UV光氧催化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H3排气筒位于厂区西侧。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西方向,仓库位于危废暂存间南侧。具体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
3.2建设内容
3.2.1本项目产品为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设计规模为50000平方米/年。工程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8.2%。
3.2.2工程组成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办公楼等。
表3-1 项目工程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数量(座) 规模(m2) 备注
环评 实际 环评 实际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1 1600 1600
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 1 40 40
3.2.3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裁皮机、热压机、冷压机、推台锯等共计63台/个。
表3-2 主要机器与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个) 备注
环评 实际
1 裁皮机 J3200 1 1
2 热压机 s3000 1 1
3 冷压机 3000×1250 1 1
4 冷压机 2500×1250 1 1
5 推台锯 华俊 450 3 3
6 砂光机 z1300 1 1
7 过胶机 d1300 1 1
8 封边机 —— 1 1
9 压刨机 104F 1 1
10 缝皮机 1109 1 1
11 立铣机 MX5117 2 2
12 平刨机 MB504 1 1
13 带锯 s0256 1 1
14 门铰砂光机 MZ4214 1 1
15 吊锣机 MX5068 1 1
16 实木锯 MJY20 1 1
17 拉锯机 MJ2236 1 1
18 小地锣机 MX5115A 2 2
19 3吨叉车 H30 1 1
20 空压机 ZLS30A18 1 1
21 打磨机 W12-125Q 20 20
22 喷枪 W-77 6 6
23 压力泵 JF-YFT 3 3
24 雕刻机 K45MT 1 1
25 地锣机 MX5115 2 2
26 排钻 MZ-5206 1 1
27 切角机 G7-210 1 1
28 环保UV自动底漆机 XB-1300 1 1
29 喷底漆室 —— 1 1
30 修色室 —— 1 1
31 喷面漆室 —— 1 1
32 烘干室 —— 1 1
3.2.4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表 3-3 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 实际 备注
1 中纤板 30000m2/a 30000m2/a
2 夹板 20000m2/a 20000m2/a
3 实木指接板 300m3/a 300m3/a
4 木皮 80000m2/a 80000m2/a
5 UV 底漆 1.03t/a 1.03t/a
6 PU 面漆 2.58t/a 2.58t/a
7 PU 底漆 1.45t/a 1.45t/a
8 固化剂 2.02t/a 2.02t/a
9 稀释剂 1.51t/a 1.51t/a
10 水性漆 3.11t/a 3.11t/a
11 腻子 0.2t/a 0.2t/a
12 脲醛胶 1.0t/a 1.0t/a
13 组装胶 0.5t/a 0.5t/a
14 热熔胶 0.3t/a 0.3t/a
15 拼板胶 0.2t/a 0.2t/a
能源消耗
1 水 1260m3/a 1260m3/a 自来水供水管网
2 电 15万kwh/a 15万kwh/a 禹城电力总公司
3.4 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用水全部由自来水供水管网提供。
生活用水:项目劳 动定员30人,厂区内不设餐厅,生活用水定额取 40L/(人·d),
则生活用水量为 1.2m3/d,合计360m3/a。
生活废水:本项目办公生活水产污系数为0.8,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96m3/d,合计288m 3 /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详见水平衡图3-1。
图3-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
3.5 生产工艺
图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3.5.1工艺简述
外购的原料板材先根据工艺需要进行裁切,会产生少量粉尘及边脚料;然后用脲醛胶将木皮和板材复合在一起,脲醛胶的使用过程会产生甲醛废气;之后进行精裁修正;然后根据产品的需要进行开槽,再用木皮和热熔胶进行封边,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之后进行钻孔、钉工艺线,然后再进行钻孔开合页位和暗扣手,之后用拼板胶和组装胶进行组装,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组装之后的先将表面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会产生粉尘;然后喷一遍底漆,之后进行油磨,再喷少量漆进行修色,最后喷面漆,喷漆之后进行烘干、打磨,产品入库。
项目喷漆工序在水帘式喷漆室内进行,工人面对水帘采用喷枪对工件表面进行喷
漆,水帘对漆雾进行吸收处理,水帘用水储存在水槽中,循环使用,水槽中的水因蒸发、漆渣带出等原因损耗,因此需定期补充,水帘废液每年更换一次,更换的水帘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无工艺废水产生。烘干工序在封闭的烘干室内进行,本项目采用电加热的方式进行烘干,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5.2主要污染工序
3.5.2.1废气
3.5.2.1.1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胶水工序产生的VOCS,喷面漆与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喷底漆与修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
3.5.2.1.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
3.5.2.2废水
3.5.2.2.1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5.2.2.2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3.5.2.3 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裁皮机、热压机、砂光机、打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3.5.2.4 固体废物
3.5.2.4.1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3.5.2.4.2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
3.6 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气
4.1.1.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胶水工序产生的VOCS,喷面漆与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喷底漆与修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胶水工序产生的VOCS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H1排气筒排放;喷面漆与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2排气筒排放;喷底漆与修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3排气筒排放。
4.1.1.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
表4-1 废气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 来源 污染物种类 排放形式及去向 治理设施/措施 工艺/设计指标 排气筒高度与内径尺寸 治理设施监测点设置/开孔情况
废气 裁切、开槽、钻孔、打磨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 —— —— ——
裁切、开槽、钻孔、打磨 颗粒物 有组织排放 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H1排气筒排放 —— 15m高排气筒(进口内径0.50m出口内径0.50m) 1根排气筒,设(1个进口监测点1个出口监测点)
胶水 VOCS 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H1排气筒排放 —— 15m高排气筒(进口内径0.20m出口内径0.20m) 1根排气筒,设(1个进口监测点1个出口监测点)
喷面漆、烘干 漆雾、二甲苯、VOCS 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2排气筒排放 —— 15m高排气筒(进口内径0.80m出口内径0.80m) 1根排气筒,设(1个进口监测点1个出口监测点)
喷底漆、修色 漆雾、二甲苯、VOCS 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3排气筒排放 —— 15m高排气筒(进口内径0.75m出口内径0.75m) 1根排气筒,设(1个进口监测点1个出口监测点)
4.1.1.3主要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1。
图4-1 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
4.1.2废水
4.1.2.1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4.1.2.2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表4-2 废水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 来源 污染物
种类 排放
规律 排放量 治理设施/措施 工艺与设计处理能力/设计指标 废水回用量 排放
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 间断 60m³ 循环使用,不外排 —— 60m³ 不外排
生活污水 —— 间断 288m³ 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 —— 不外排
4.1.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裁皮机、热压机、砂光机、打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
表4-3 噪声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 噪声源设
备名称 源强
(是否稳态噪声) 设备台数(台/套) 厂区相对位置 运行
方式 治理措施
噪声 裁皮机、热压机、砂光机、打磨机等机械设备 是 63 厂区生产车间内 连续 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
4.1.4固体废物
4.1.4.1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1.4.2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表4-4 固废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 来源 废物名称 性质 产生量
(t/a) 处理处置量(t/a) 处理处置方式 合同签订情况(是/否)
固废 生产过程 边角料 一般
固废 1.16 1.16 外卖综合利用 否
布袋除尘器收尘 26.7 26.7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10 10 由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是
漆渣 1.5 1.5
废原料桶 550
个/a 550
个/a
废过滤棉 0.5 0.5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4.5 4.5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否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车间内安装灭火器,其中小型灭火器14个,推车式灭火器6个。
4.2.2 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8.2%。
该项目执行了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
表4-5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保项目 环保设施 环保投资(万元)
环评 实际
1 废气处理 布袋除尘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布袋除尘器、UV光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15
2 废水处理 化粪池 化粪池 1
3 噪声处理 隔音降噪设施 隔声、设备减震 2
4 固体废物 危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 5
合计 23
五、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
5.1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5.1.1结论
5.1.1.1 废气
粉尘经自配套的集尘系统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分别为 5.625mg/m 3、0.1125kg/h和 0.270t/a。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要求。
胶水挥发废气(VOC)经自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VOC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分别为 0.26mg/m3、0.00013kg/h和0.00031t/a,VOC排放速率及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3 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本项目设3个喷漆室,分别为喷面漆室、喷底漆室和修色室,均为水帘式喷漆室,每个喷漆室产生的喷漆废气由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效率 90%)收集经水帘处理(去除效率 80%),然后采用过滤棉处理后,再与烘干室产生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 1 台风量为 5 万m 3 /h 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 90%)处理,最终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经计算,废气产生量为12000万m 3 /a。根据喷漆物料核算及废气收集处置措施的效率计算得出,项目有组织漆雾产生浓度、产生速率和产生量分别为 4.92mg/m3、0.246kg/h和0.59t/a,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漆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分别为 0.08mg/m 3、0.004kg/h和0.01t/a,漆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要求;有组织 VOC 产生浓度、产生速率和产生量分别为29.58mg/m 3、1.479kg/h和3.55t/a。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VOC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分别为 2.92mg/m3、0.146kg/h和0.35t/a,VOC排放速率及浓
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3 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7/2801.3-2017)表1 中Ⅱ时段标准要求;有组织二甲苯产生浓度、产生速率和产生量分别为9.42mg/m3、0.471kg/h和1.13t/a。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分别为 0.94mg/m3、0.047kg/h和0.11t/a二甲苯排放速率及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7/2801.3-2017)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为3.000t/a,无组织胶水挥发废气(VOC)产生量约为0.00034t/a,无组织喷漆废气中漆雾产生量约为 0.07t/a、VOC产生量约为0.4t/a,二甲苯产生量约为 0.12t/a,采取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颗粒物、有机废气厂界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生产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存在,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1.1.2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288m3 /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本项目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5.1.1.3 固废
本项目裁切、开槽和钻孔产生的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废过滤棉(HW49)、废原料桶(HW49)、漆渣(HW12)、水帘废水(HW12)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处理措施和处理方案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9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不会带来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1.1.4 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设备运行的噪声值在 65~85dB(A)左右,对周围的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做好声源处的降噪音设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作消声、减振、隔声处理,做好环保管理,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设备的噪声值可减低30dB(A)左右。项目厂房外噪声值能够控制在 60dB(A)内,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1.2 建议
5.1.2.1 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把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5.1.2.2 坚持对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清洁及正常运行。
5.1.2.3 加强工人环保意识的培训。
5.1.2.4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进行建设,不准擅自变更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等。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
5.2 审批意见
禹环报告表[2017] 234号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拟投资280万元建设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地址位于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禹石社区,项目环保投资23万元,占地面积1661m2。我局于2017年9月组织了2 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函审,各位专家对报告表提出了修
改意见,评价单位山东怡德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完善。项目主要构建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购置推台锯、压刨机、立铣机、环保UV 自动底漆机、面漆房等仪器设备63 台(套),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装饰木制品30000m2/a、木门10000m2/a、家具用品(衣柜、桌椅等) 1000m2/a。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报告表评价结论可信。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集尘系统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胶水挥发废气经自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个喷漆室的喷漆废气由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经水帘处理,然后采用过滤棉处理后,再与烘干室产生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废气排放,要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要求、《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2、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3、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建筑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外售,要确保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水帘废水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该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四、自本批复之日起,项目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我局审核。
2017年9月30日
5.3 环评措施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5.3.1环评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类型 工序 防治措施 实际情况
1 大气
污染物 裁切、开槽、钻孔、打磨 无组织颗粒物 —— 加强车间通风
有组织颗粒物 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VOCS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总1根15米高H1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VOCS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通过 15m 排气筒外排
喷面漆、烘干 漆雾、VOCS、二甲苯(有组织) 经水帘除尘+过滤棉除
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通过 15m 排气筒外排 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H2排气筒排放
喷底漆、修色 漆雾、VOCS、二甲苯 经水帘除尘+过滤棉除
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通过 15m 排气筒外排 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H3排气筒排放
2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3 噪声 生产设备 隔声、设备减震、距离衰减 隔声、设备减震、距离衰减
4 固体
废物 生产过程 边角料 外卖综合利用 外卖综合利用
袋式除尘器收尘 外卖综合利用 外卖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水帘废水 由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由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3.2环评批复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防治措施 实际情况
1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集尘系统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胶水挥发废气经自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个喷漆室的喷漆废气由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经水帘处理,然后采用过滤棉处理后,再与烘干室产生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废气排放,要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要求、《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胶水工序产生的VOCS,喷面漆与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喷底漆与修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H1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 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胶水工序产生的VOCS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H1排气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喷面漆与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2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 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喷底漆与修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3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 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 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
2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3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外售,要确保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水帘废水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达到《危险废物贮存(GB18597-2001) 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污染控制标准》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由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4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建筑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裁皮机、热压机、砂光机、打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 该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
6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无重大变动。
六、验收执行标准
6.1 废气监测
6.1.1 无组织废气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mg/m3) 备注
1 厂界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0
6.1.2 有组织废气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mg/m3) 备注
1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排气筒2#检测孔 颗粒物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10
2 胶水工序排气筒4#检测孔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40
3 布袋除尘器+胶水工序总排气筒5#检测孔 颗粒物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10
4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40
5 喷面漆+烘干工序排气筒7#检测孔 颗粒物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10
6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40
7 二甲苯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20
8 喷底漆+修色室排气筒9#检测孔 颗粒物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10
9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40
10 二甲苯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20
6.2 噪声监测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dB(A) 备注
1 厂界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功能区标准要求 昼间60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 废气监测项目
7.1.1 无组织排放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表7-1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无组织废气 上风向厂界外1个点,下风向厂界外3个点(具体点位监测时根据风向确定) 颗粒物 4次/天,监测2天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7.1.2 有组织排放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表7-2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有组织
废气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1#检测孔
(进口) 颗粒物 3次/天,
监测2天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2#检测孔
(出口)
胶水工序3#检测孔
(进口) VOCS
胶水工序4#检测孔
(出口) VOCS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胶水工序排气筒5#检测孔 颗粒物、VOCS
喷面漆+烘干工序排气筒6#检测孔
(进口) 颗粒物、二甲苯、VOCS
喷面漆+烘干工序排气筒7#检测孔
(出口)
喷底漆+修色室排气筒8#检测孔
(进口)
喷底漆+修色室排气筒9#检测孔
(出口)
排气筒相对位置图
7.2 噪声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表7-3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厂界四周(东、西、南、北厂界各设一个点),具体点位示意图见下图 噪声 昼间监测1次,监测2天
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
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序号 项目
类型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监测依据 检出限mg/m3
1 无组织
废气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432-1995 0.001
2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DB37/T2537-2014 1
二甲苯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0.0015
异丙醇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0.002
正己烷 0.004
乙酸乙酯 0.006
六甲基二硅氧烷 0.001
苯 0.004
正庚烷 0.004
3-戊酮 0.002
甲苯 0.004
乙酸丁酯 0.005
环戊酮 0.004
乳酸乙酯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 0.005
乙苯 0.006
对-间二甲苯 0.009
苯乙烯 0.004
邻二甲苯 0.004
2-庚酮 0.001
苯甲醚 0.003
1-癸烯 0.003
苯甲醛 0.007
2-壬酮 0.003
1-十二烯 0.008
3 噪声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8.2 监测仪器
表8-2 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检定有效期至
1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型 A797170704 2018年9月7日
2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型 00309514 2018年10月12日
3 全自动烟气/尘测试仪 YQ3000-C型 5578160701 2018年8月15日
4 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 AUW220D D450029479 2018年12月13日
6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5977B型 US1704Q007 2019年2月5日
7 气相色谱仪 7820A型 CN17082016 2019年2月5日
8.3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3.1 废气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8.3.2 废气监测质控措施
8.3.2.1采样设备定期流量校准,项目分析仪器标气标定,单点校准;采样分析设备强检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表8-3 MH1200型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校核质控表
标准校准器名称 综合校准仪 标准校准器编号 1508009
被校准仪器名称
及编号 被校准仪器流量显示L/min 校准仪器流量读数L/min 质控指标
稳定度% 标准依据 评价
1 2 3 平均值 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
被校准仪器名称 仪器
编号
MH1200型全自动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A797170704 100 100.0 100.0 100.1 100.0 ≤5 合格
A802170704 100 99.9 100.0 100.1 100.1 ≤5 质量控制术规范(试行) 合格
A0072171012 100 100.0 100.1 100.2 100.1 ≤5 合格
A0074171012 100 100.1 100.0 100.2 100.1 ≤5 合格
表8-4 YQ3000-C型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流量校核记录表
校准设备名称 综合校准仪 校准设备编号 1508009
被校准
仪器 仪器
编号 被校准仪器流量显示L/min 烟尘采样仪流量 稳定度% 质控指标稳定度% 标准依据 评价
YQ3000-C型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5578160701 9.9 10 1.0 ≤5 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术规范(试行) 合格
19.9 20 0.5 ≤5 合格
29.8 30 0.7 ≤5 合格
8.4.1噪声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在噪声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监测过程中测量仪器均用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声校准器校准合格后使用。
8.4.2噪声监测质控措施
噪声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声级计测量前后要进行自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94.0±0.5dB(A),声级计质控校核见表8-5。
表8-5 声级计质控校核表 单位:dB(A)
被校准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校准时间 仪器测量前校正值 仪器测量后校正值 指标 评价
AWA5688
多功能声级计 00309514 2018年2月9日 94.0 93.9 ±0.5 合格
2018年2月10日 94.1 94.2 ±0.5 合格
九、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8年2月9日生产负荷达到83%,2月10日生产负荷达到85%(见附件5生产日报表),符合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见表9-1)。
表 9-1 生产工况测算表
监测日期 单位 名称 设计生产量 实际生产量 负荷率(%)
2018年2月9日 m3 家居系列制品 166.7 138.4 83
2018年2月10日 m3 166.7 141.7 85
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9.2.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1.1 废气
9.2.1.1.1无组织排放
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气象参数记录表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时 间
气象条件 温度
(℃) 风向 风速
(m/s) 大气压
(hPa) 总云量 低云量
2018年2月9日 9:00 3.4 NW 1.9 1022 3 2
11:00 4.7 NW 2.1 1022 3 2
13:00 5.3 NW 2.6 1022 3 2
15:00 4.9 NW 1.8 1022 3 2
2018年2月10日 10:00 -1.2 N 2.7 1021 2 1
12:00 1.3 N 2.3 1021 2 1
14:00 2.1 N 1.9 1021 2 1
16:00 0.6 N 2.4 1021 2 1
备注
表9-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颗粒物监测结果表 单位:mg/m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1#(上风向) 0.247 0.241 0.239 0.235 0.244 0.251 0.237 0.242
2#(下风向) 0.278 0.289 0.275 0.277 0.281 0.280 0.293 0.289
3#(下风向) 0.279 0.291 0.277 0.280 0.288 0.281 0.290 0.287
4#(下风向) 0.291 0.293 0.283 0.278 0.295 0.289 0.276 0.283
最大值 0.293 0.295
标准 1.0
结论 达标
以上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相关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9.2.1.1.2有组织排放
表9-4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位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1#检测孔(进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
直径(m) 0.50
烟温(℃) 6 5 6 7 5 6
废气量(Nm3/h) 6884 6795 6872 6934 6855 6941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131 129 133 135 132 127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902 0.877 0.914 0.936 0.905 0.882
监测点位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2#检测孔(出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
直径(m) 0.60
烟温(℃) 5 6 6 5 7 5
废气量(Nm3/h) 6825 6868 6759 6694 6873 6792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8.5 8.7 8.3 8.9 8.8 8.1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580 0.0598 0.0561 0.0596 0.0605 0.0550
平均值(mg/m3) 8.6
验收标准(mg/m3) 10
结论 达标
监测点位 胶水工序3#监测孔(进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
直径(m) 0.20
烟温(℃) 5 6 5 7 6 7
废气量(Nm3/h) 2296 2334 2284 2316 2276 2324
异丙醇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正己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104 0.113 0.108 0.117 0.110 0.109
六甲基二硅氧烷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排放浓度(mg/m3) 0.065 0.061 0.058 0.053 0.064 0.057
正庚烷排放浓度(mg/m3) 0.274 0.263 0.257 0.268 0.271 0.262
3-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1.47 1.38 1.44 1.41 1.32 1.35
乙酸丁酯排放浓度(mg/m3) 0.046 0.038 0.029 0.034 0.041 0.036
环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乳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乙苯排放浓度(mg/m3) 0.320 0.312 0.294 0.317 0.297 0.313
对-间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456 0.419 0.426 0.411 0.448 0.437
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 0.103 0.112 0.101 0.106 0.100 0.114
邻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398 0.349 0.372 0.358 0.384 0.373
2-庚酮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甲醚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1-癸烯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苯甲醛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2-壬酮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1-十二烯排放浓度(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VOCs合计浓度(mg/m3) 3.24 3.05 3.09 3.07 3.04 3.05
VOCs合计排放速率(Kg/h) 0.00744 0.00712 0.00706 0.00711 0.00692 0.00709
监测点位 胶水工序4#监测孔(出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
直径(m) 0.20
烟温(℃) 7 6 7 5 6 5
废气量(Nm3/h) 2024 2032 2021 2037 2041 2035
异丙醇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正己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6 <0.006 <0.006 <0.006 <0.006 <0.006
六甲基二硅氧烷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正庚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3-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0.934 0.946 0.974 0.982 0.962 0.941
乙酸丁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环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乳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乙苯排放浓度(mg/m3) 0.195 0.184 0.191 0.196 0.187 0.183
对-间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232 0.214 0.246 0.227 0.235 0.211
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 0.031 0.027 0.025 0.033 0.021 0.028
邻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139 0.131 0.125 0.137 0.115 0.126
2-庚酮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甲醚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1-癸烯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苯甲醛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2-壬酮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1-十二烯排放浓度(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VOCs合计浓度(mg/m3) 1.53 1.50 1.56 1.58 1.52 1.49
VOCs合计排放速率(Kg/h) 0.00310 0.00305 0.00315 0.00322 0.00310 0.00303
平均值(mg/m3) 1.53
验收标准(mg/m3) 40
结论 达标
监测点位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胶水工序H1排气筒5#监测孔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15
直径(m) 0.60
烟温(℃) 7 6 5 7 5 6
废气量(Nm3/h) 8976 8897 8934 8951 8939 8846
异丙醇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正己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253 0.234 0.218 0.223 0.241 0.237
六甲基二硅氧烷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排放浓度(mg/m3) 0.103 0.114 0.127 0.109 0.116 0.104
正庚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3-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1.65 1.71 1.69 1.62 1.77 1.73
乙酸丁酯排放浓度(mg/m3) 0.526 0.495 0.513 0.486 0.481 0.498
环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乳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乙苯排放浓度(mg/m3) 1.04 1.12 1.08 1.16 1.10 1.06
对-间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1.56 1.48 1.54 1.39 1.42 1.46
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 0.367 0.354 0.363 0.355 0.357 0.348
邻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1.50 1.46 1.44 1.42 1.47 1.51
2-庚酮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甲醚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1-癸烯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苯甲醛排放浓度(mg/m3) 0.165 0.148 0.153 0.162 0.143 0.155
2-壬酮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1-十二烯排放浓度(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VOCs合计浓度(mg/m3) 7.16 7.12 7.12 6.93 7.10 7.10
VOCs合计排放速率(Kg/h) 0.0643 0.0633 0.0636 0.0620 0.0635 0.0628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8.8 8.6 8.1 8.3 8.7 8.4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790 0.0765 0.0724 0.0743 0.0778 0.0743
平均值(mg/m3) VOCs:7.09 颗粒物:8.5
验收标准(mg/m3) 40 10
结论 达标
监测点位 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进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
直径(m) 0.80
烟温(℃) 8 7 8 6 7 7
废气量(Nm3/h) 14280 14169 14253 14394 14173 14328
异丙醇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正己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699 0.684 0.676 0.681 0.692 0.674
六甲基二硅氧烷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排放浓度(mg/m3) 0.036 0.024 0.027 0.031 0.030 0.023
正庚烷排放浓度(mg/m3) 2.06 1.97 2.01 1.93 1.91 1.87
3-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1.95 1.83 1.87 1.91 1.89 1.93
乙酸丁酯排放浓度(mg/m3) 0.498 0.471 0.476 0.482 0.491 0.487
环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乳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乙苯排放浓度(mg/m3) 0.395 0.384 0.393 0.381 0.376 0.398
对-间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617 0.586 0.594 0.603 0.581 0.592
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 0.123 0.129 0.114 0.118 0.104 0.112
邻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547 0.531 0.542 0.526 0.552 0.537
2-庚酮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甲醚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1-癸烯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苯甲醛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2-壬酮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1-十二烯排放浓度(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VOCs合计浓度(mg/m3) 6.93 6.61 6.70 6.67 6.63 6.62
VOCs合计排放速率(Kg/h) 0.0990 0.0937 0.0955 0.0960 0.0940 0.0949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130 124 126 131 129 122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1.86 1.76 1.80 1.89 1.83 1.75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1.41 1.38 1.46 1.43 1.39 1.34
二甲苯排放速率(kg/h) 0.0201 0.0196 0.0208 0.0206 0.0197 0.0192
监测点位 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出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15.0
直径(m) 0.80
烟温(℃) 9 8 9 7 8 8
废气量(Nm3/h) 14150 14326 14086 14196 14246 14351
异丙醇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正己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472 0.462 0.454 0.468 0.474 0.459
六甲基二硅氧烷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排放浓度(mg/m3) 0.021 0.019 0.024 0.016 0.017 0.022
正庚烷排放浓度(mg/m3) 0.424 0.416 0.408 0.413 0.421 0.411
3-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1.32 1.41 1.36 1.39 1.43 1.33
乙酸丁酯排放浓度(mg/m3) 0.264 0.245 0.253 0.251 0.242 0.261
环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乳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乙苯排放浓度(mg/m3) 0.273 0.286 0.277 0.281 0.276 0.283
对-间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455 0.467 0.472 0.459 0.463 0.475
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 0.082 0.091 0.084 0.080 0.093 0.087
邻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412 0.423 0.419 0.426 0.422 0.415
2-庚酮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甲醚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1-癸烯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苯甲醛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2-壬酮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1-十二烯排放浓度(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VOCs合计浓度(mg/m3) 3.72 3.82 3.75 3.78 3.84 3.74
VOCs合计排放速率(Kg/h) 0.0526 0.0547 0.0528 0.0537 0.0547 0.0537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8.6 8.2 8.4 8.9 8.3 8.5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122 0.117 0.118 0.126 0.118 0.122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627 0.621 0.619 0.614 0.631 0.625
二甲苯排放速率(kg/h) 0.00887 0.00890 0.00872 0.00872 0.00899 0.00897
平均值(mg/m3) VOCs:4.54 颗粒物:8.5 二甲苯:0.623
验收标准(mg/m3) 40 10 20
结论 达标
监测点位 喷底漆+修色工序H3排气筒8#检测孔(进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
直径(m) 0.75
烟温(℃) 6 7 7 8 8 7
废气量(Nm3/h) 15986 15861 15931 15892 15842 15926
异丙醇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正己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846 0.834 0.841 0.832 0.838 0.846
六甲基二硅氧烷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排放浓度(mg/m3) 0.028 0.023 0.024 0.026 0.021 0.019
正庚烷排放浓度(mg/m3) 0.073 0.067 0.069 0.072 0.061 0.075
3-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1.75 1.64 1.73 1.66 1.71 1.66
乙酸丁酯排放浓度(mg/m3) 0.215 0.206 0.223 0.211 0.216 0.225
环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乳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乙苯排放浓度(mg/m3) 0.393 0.386 0.384 0.391 0.385 0.397
对-间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566 0.554 0.561 0.558 0.543 0.547
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 0.119 0.106 0.101 0.114 0.108 0.112
邻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503 0.496 0.485 0.501 0.492 0.497
2-庚酮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甲醚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1-癸烯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苯甲醛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2-壬酮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1-十二烯排放浓度(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VOCs合计浓度(mg/m3) 4.49 4.31 4.42 4.37 4.37 4.38
VOCs合计排放速率(Kg/h) 0.0718 0.0684 0.0704 0.0694 0.0692 0.0698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121 119 120 117 116 122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1.93 1.89 1.91 1.86 1.84 1.94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1.33 1.31 1.29 1.35 1.27 1.37
二甲苯排放速率(kg/h) 0.0213 0.0208 0.0206 0.0215 0.0201 0.0218
监测点位 喷底漆+修色工序H2排气筒9#检测孔(出口)
监测日期 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10日
监测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高度(m) 15.0
直径(m) 0.75
烟温(℃) 8 7 8 6 7 8
废气量(Nm3/h) 15867 15846 15859 15875 15862 15832
异丙醇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正己烷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512 0.524 0.534 0.526 0.517 0.511
六甲基二硅氧烷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排放浓度(mg/m3) 0.011 0.009 0.013 0.110 0.009 0.012
正庚烷排放浓度(mg/m3) 0.034 0.041 0.035 0.032 0.029 0.021
3-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1.41 1.39 1.37 1.44 1.32 1.40
乙酸丁酯排放浓度(mg/m3) 0.129 0.116 0.121 0.124 0.119 0.125
环戊酮排放浓度(mg/m3)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乳酸乙酯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排放浓度(mg/m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乙苯排放浓度(mg/m3) 0.336 0.342 0.317 0.326 0.322 0.320
对-间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385 0.376 0.381 0.367 0.374 0.388
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 0.084 0.086 0.076 0.081 0.075 0.083
邻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301 0.298 0.312 0.294 0.304 0.318
2-庚酮排放浓度(mg/m3)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苯甲醚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1-癸烯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苯甲醛排放浓度(mg/m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2-壬酮排放浓度(mg/m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1-十二烯排放浓度(mg/m3)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VOCs合计浓度(mg/m3) 3.20 3.18 3.16 3.30 3.07 3.18
VOCs合计排放速率(Kg/h) 0.0508 0.0504 0.0501 0.0524 0.0487 0.0503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8.5 8.3 8.7 8.1 8.6 8.2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135 0.132 0.138 0.129 0.136 0.130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572 0.563 0.577 0.576 0.567 0.561
二甲苯排放速率(kg/h) 0.00908 0.00892 0.00915 0.00914 0.00899 0.00888
平均值(mg/m3) VOCs:3.18 颗粒物:8.4 二甲苯:0.569
验收标准(mg/m3) 40 10 20
结论 达标
以上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胶水工序H1排气筒5#监测孔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8.5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8.5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二甲苯排放溶度0.623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4.5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喷底漆+修色工序H2排气筒9#检测孔(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8.4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二甲苯排放溶度0.569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3.1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9.2.1.2 噪声
表9-5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
日期 监测点编号 监测点位 昼间值
(dB(A)) 评价
标准
(dB(A)) 评价
结果 备注
2018年2月9日 1# 厂界东 54.6 60 达标 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
2# 厂界南 55.7 达标
3# 厂界西 55.2 达标
4# 厂界北 54.9 达标
2018年2月10日 1# 厂界东 55.3 达标
2# 厂界南 56.1 达标
3# 厂界西 55.8 达标
4# 厂界北 54.5 达标
以上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6.1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9.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9-5 废气污染物总量情况
序号 项目 监测点位 标干流量
Nm3/h
(平均值) 排放浓度
mg/m3
(平均值) 总量
t/a 生产时间h
1 粉尘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胶水工序H1排气筒5#监测孔 8924 8.5 0.182 0.792 2400
2 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出口) 14226 8.5 0.290
3 喷底漆+修色工序H2排气筒9#检测孔(出口) 15857 8.4 0.320
4 VOCs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胶水工序H1排气筒5#监测孔 8924 7.09 0.152 0.402
5 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出口) 15857 3.78 0.129
6 喷底漆+修色工序H2排气筒9#检测孔(出口) 14226 3.18 0.121
7 二甲苯 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出口) 14226 0.623 0.0213 0.043
8 喷底漆+修色工序H2排气筒9#检测孔(出口) 15857 0.569 0.0217
备注
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粉尘排放量为0.792t/a,VOCs排放量为0.402t/a,二甲苯排放量为0.043t/a。
9.4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表9-6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一览表
序号 点位 类别 进口速率
kg/h 出口速率kg/h 去除效率
(%) 设计指标
(%) 评价
1 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2#监测孔(出口) 粉尘 0.903 0.0582 93.6 —— ——
2 胶水工序4#监测孔(出口) VOCs 0.00712 0.00311 56.3 —— ——
3 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出口) 粉尘 1.82 0.121 93.4 —— ——
VOCs 0.0955 0.0537 43.8 —— ——
二甲苯 0.020 0.00886 55.7 —— ——
4 喷底漆+修色工序H2排气筒9#检测孔(出口) 粉尘 1.90 0.133 93.0 —— ——
VOCs 0.0698 0.0505 27.7 —— ——
二甲苯 0.0210 0.00903 57.0 —— ——
十、环保管理检查
10.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目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规定,委托山东怡德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9月30日取得了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禹环报告表[2017]234号),该项目履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审批手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有关环保档案齐全。
10.2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该企业重视环保工作,制定了相对完整的环保规章制度,厂区的各个环保设施责任到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10.3废气
10.3.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胶水工序产生的VOCS,喷面漆与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喷底漆与修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胶水工序产生的VOCS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H1排气筒排放;喷面漆与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2排气筒排放;喷底漆与修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和VOCS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H3排气筒排放。
10.3.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裁切、开槽、钻孔和打磨等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
10.4废水
10.4.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10.4.2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10.5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裁皮机、热压机、砂光机、打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
10.6固体废物
10.6.1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10.6.2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有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10.7其他环保设施
本项目车间内安装灭火器,其中小型灭火器14个,推车式灭火器6个。
10.8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十一、验收监测结论
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的要求,其验收结论如下:
11.1 废气监测结论
11.1.1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相关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11.1.2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布袋除尘+胶水工序H1排气筒5#监测孔(总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8.5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7.0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喷面漆+烘干工序H2排气筒7#检测孔(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8.5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二甲苯排放溶度0.623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4.5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喷底漆+修色工序H2排气筒9#检测孔(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8.4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二甲苯排放溶度0.569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3.1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 中表1的II时段标准要求。
11.2 废水检查结论
11.2.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11.2.2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11.3 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6.1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11.4 固体废物的处置检查结论
11.4.1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裁切、开槽和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11.4.2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废过滤棉,由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11.5总量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德州纳森家居有限公司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粉尘排放量为0.792t/a,VOCs排放量为0.402t/a,二甲苯排放量为0.043t/a。
11.6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1.7其他环保设施
本项目车间内安装灭火器,其中小型灭火器14个,推车式灭火器6个。
十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50000平方米/年家居系列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禹石社区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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