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34-6666114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
Acceptance Monitoring Report
委托单位 :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建 设 单 位: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邢建
编 制 单 位: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邢建
项 目 负 责 人: (签字) 时间:
建 设 单 位: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电 话: 18953483505
网 址:——
邮 编: 251200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客运中心西700米
编 制 单 位: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电 话: 18953483505
网 址:——
邮 编: 251200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客运中心西700米
目 录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补办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客运中心西700米 | ||||||||
立项审批部门 | 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登记备案号 | 2017-371482-21-03-027540 | ||||||
法人代表 | 邢建 |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环评时间 | 2017年7月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 | 审批时间 | 2017年8月4日 | ||||||
审批文号 | 禹环报告表【2017】87号 | ||||||||
项目开工时间 | —— | 项目竣工时间 | —— | ||||||
环保设施调试时间 | —— | 是否申领排污许可证 |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5 | 比例 | 3% | ||||
实际总概算(万元) | 5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5 | 比例 | 3% | ||||
项目由来 |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客运中心西700米,项目占地面积1110m2,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3%。 项目在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2017-371482-21-03-027540),委托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2017年8月4日取得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禹环报告表【2017】87号 )。 2017年11月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禹环报告表【2017】87号 )、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生产线。目前该项目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28日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规范要求,分别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监测。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监测基础上,我公司编写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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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令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7.16) 2、《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3、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0.1)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6、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 7、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禹环报告表【2017】87号 ) 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9、《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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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项目地理位置与平面布置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客运中心西700米(经度:116°35ʹ43ʹʹ,纬度36°56ʹ43ʹʹ),项目东侧为红杉居家具厂;南侧为316省道;西侧为闲置厂房;北侧为龙跃食品厂,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具体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 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精密锯、砂光机等生产设备,主要噪声源位于生产车间内。厂区北侧为生产车间,内部根据生产工艺自东向西依次布设切割、砂光、木工铣等工序;厂区南侧为租赁的办公室,排气筒位于厂区南侧。项目无涂胶工序,因产品需要将喷胶工序委托裕森现代家具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委托协议见附件8)。 3.2建设内容和规模 3.2.1.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3-1。 表3-1 项目工程一览表 序号项目内容数据(m2)备注环评实际1主体工程综合生产车间11101110 2辅助工程办公室165165 3公用工程供水系统用水量300m3/a 供电系统用电量2000kwh/a 4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控制在各个产尘环节设集气吸风口,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尾气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处理控制采用给机器加装隔振机座或减振垫等措施,保持设备正常良好状态运转,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能够达到标准 固废处理控制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理,收集的锯末颗粒物、残次品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3.2.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2。 表3-2 主要机器与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备注环评实际1精密锯——22 2砂光机——11 4双排钻——11 5立铣——11 6其它——88 7冷压机——11 8合计——13133.2.3 生产规模 本项目为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 3.2.4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制,工作时间为8h。 3.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见表3-3。 表3-3 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一览表 序号材料名称 单位年耗量备注环评实际1板材、木材m3400400外购3.4 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用水,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约300m3/a。 (2)排水 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污水240m3/a,生活污水流入旱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做农肥。
图3-1 本项目水平衡图 ( 单位: m3/a) 3.5 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图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项目工艺较短,且较为简单。将原材料根据订单参数,进行裁板切割,出雏形后,通过木工钻铣进行加工,再通过木工打磨机进行表面砂光打磨。之后通过人工检查,无误后入库待售。 3.5.2 污染工序 3.5.2.1 废气 3.5.2.1.1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切割、砂光等木工工序产生的的有组织颗粒物。 3.5.2.1.2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 3.5.2.2 废水 本项目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3.5.2.2.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5.2.2.2生活废水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3.5.2.3 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精密锯、砂光机、双排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3.5.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3.5.2.4.1 一般固废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及不合格品和边角料。 3.5.2.4.2 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 3.6、项目变动情况
图3-5 现场照片 图3-6 现场照片
图3-7 现场照片 图3-8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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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气 4.1.1.1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未被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主要采取密闭车间措施。 4.1.1.2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切割、砂光等木工工序产生的的有组织颗粒物,通过双筒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表4-1 废气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去向治理设施/措施工艺/设计指标排气筒高度与内径尺寸治理设施监测点设置/开孔情况废气切割、砂光等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密闭——————有组织排放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15m高排气筒(内径0.50m)1根排气筒,设2个监测点4.1.1.3主要有组织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1。
图1环保脉冲布袋除尘器 图2 环保脉冲布袋除尘器 4.1.2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 表4-2 废水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排放量治理设施/措施工艺与设计处理能力/设计指标废水回用量排放去向废水生活污水——间断240m3/a进入化粪池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4.1.3 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精密锯、砂光机、双排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车间密闭,设备合理布置,并采用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 表4-3 噪声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噪声源设备名称源强(是否稳态噪声)设备数(台/套)厂区相对位置运行方式治理措施噪声精密锯、砂光机、双排钻等设备稳态14本项目生产车间内间歇车间密闭,设备合理布置,并采用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4.1.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4.1.4.1 一般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不合格品和边角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1.4.2 本项目无危险固废产生。 表4-4 固废治理/处置设施 类别来源废物名称性质产生量 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合同签订情况(是/否)固废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3.0t/a3.0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否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和边角2t/a2t/a外卖否除尘器收集颗粒物1.8t/a1.8t/a4.2其他环保设施 4.2.1 本项目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4.2.2 本项目无在线监测装置。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3%。该项目严格执行了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 表4-5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序号环保项目内容总计(万元)1废气处理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11.52噪声处理各种隔声、吸声、减振设施0.23固废处理设垃圾桶、废料收集装置、化粪池等设施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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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5.1.1、结论 5.1.1.1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用水,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厂区用水由自来水,职工人数3人,无人在厂区住宿,职工不住宿人员生活用水定额按30L/人·d计,用水量约18m3/a,产污系数按20%计,产生污水3.6m3/a。项目清质生活污水流入旱厕、清运用作农肥。 5.1.1.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运营期间废气主要污染源有木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1)木工工序颗粒物 工艺操作过程中,切割刀口处及砂光面处操作过程会有锯末颗粒物产生,大颗粒木屑直接通过重力作用沉降到地面,小颗颗粒物散逸大气中。 项目切割及砂光机全部自带集风设备,集风口随操作点移动,收集产生的颗粒物。各个工序颗粒物收集后由后续脉冲布袋除尘设备过滤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生产经验统计,锯末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005t/m3原材,则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2t/a,各个吸尘口集气效率平均以90%计,脉冲布袋除尘设备处理效率99%计,则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2t/a(0.08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018t/a(0.0075kg/h)。项目集气风机总量以3000m3/h计,则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5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 (2)涂胶工序有机废气(VOCs) 项目为将木板与覆膜粘合,工艺过程需进行涂胶。项目采用的水溶性胶为醋酸乙烯与乙烯醇的聚合物,项目涂胶工序无加热过程,使用时游离的醋酸乙烯及乙烯醇会部分挥发,产生VOCs废气。环评要求项目涂胶工序设集气设施,废气汇集后由后续UV光解设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项目所用胶的种类、成分以及生产方式,本项目有机废气挥发情况环评以胶水用量(0.25t/a)的4‰计算,则废气产生量为0.001t/a。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h,集气吸风量以5000m3/h计,集气效率以90%计,UV光解装置处理效率以90%计,环评保守以所有挥发的废气全部在涂胶工序挥发完毕计,则涂胶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1t/a,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09t/(0.00004kg/h),浓度为0.0075mg/m3。 5.1.1.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精密锯、砂光机、双排钻等,估算噪声值约在85-90dB(A)范围内,各产噪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内。 5.1.1.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5.1.1.4.1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量约为1.8t/a; 5.1.1.4.2边角料机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t/a; 5.1.1.4.3废胶桶产生量约为0.05t/a 5.1.1.4.4生活垃圾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干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另一类是湿垃圾,主要成分是食物中的蔬菜,水果,肉类等,含水分较多。项目劳动定员20人,无住宿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 t/a。 5.1.2 建议 5.1.2.1加强管理,使污染物尽量消除在源头,厂区内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5.1.2.2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所有的污染物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5.1.2.3项目运行时,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和保养,并经常检查,对事故机器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设备完好;制订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上岗,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5.2、审批意见: 禹环报告表[2017 ]87号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在禹城市客运中心西700米建成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00 m3。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产运行,建设前未办理环评,属未批先建的环境违规建设项目,此次为补办环评,我局依法对该建设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禹环罚字【2017】第221号) 进行了处罚。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购置下料机、立铣、梳齿机等设备仪器14台(套)。该项目报告表评价结论信,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下一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通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措施后,要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 2类标准。 2、该项目营运期水工颗粒物在各个产尘环节设集气吸风口,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设施汇集后续UV光解设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确保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标准限值。未收集的木工颗粒物和涂胶废气,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3、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做农肥。 4、该项目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以上固废均为一般固废确保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8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废胶桶属于危险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确保达到《一般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 二、该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中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2017年8月4日 5.3 环评措施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5.3.1 环评措施落实情况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环评防治措施实际情况职工生活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清运施作农肥进入化粪池清运施作农肥大气污染物切割、砂光等木工工序有组织颗粒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无组织颗粒物未能收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密闭车间,加强车间管理固体废物生产过程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下脚料外卖外卖废油漆桶企业回收无喷涂工序,无废胶桶产生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外卖外卖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隔声降噪隔声、减震 5.3.2 环评批复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防治措施实际情况1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通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措施后,要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 2类标准。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精密锯、砂光机、双排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车间密闭,设备合理布置,并采用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标准。2该项目营运期水工颗粒物在各个产尘环节设集气吸风口,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设施汇集后续UV光解设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确保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标准限值。未收集的木工颗粒物和涂胶废气,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产生的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相关排放限值 。未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密闭车间等措施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 3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做农肥。进入化粪池清运用作农肥。4该项目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以上固废均为一般固废确保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8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废胶桶属于危险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确保达到《一般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该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中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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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废气监测 6.1.1废气 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标准限值(mg/m3)备注1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标准要求。1.0 2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10.06. 2 噪声监测 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标准限值dB(A)备注1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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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废气监测项目 7.1.1 有组织排放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表7-1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监测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有组织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3次/天,监测2天排气筒相对位置图7.1.2 无组织排放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表7-2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监测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厂界外1个点,下风向厂界外3个点(具体点位监测时根据风向确定)颗粒物4次/天,监测2天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7.2噪声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点位、频次 表7-3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监测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四周(东、西、南、北厂界各设一个点),具体点位示意图见图厂界噪声昼间监测1次,监测2天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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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监测分析方法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序号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依据检出限(mg/m3)1有组织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_2无组织颗粒物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15432-19950.0018.2 监测仪器 表8-2 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有效期至1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MH1200型A00731710122018年9月7日2全自动烟气/尘测试仪YQ3000-C型50871710262018年8月16日3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型U21902018年9月11日4电子天平AUW220DU/OA型D4500294792018年12月19日8.3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3.1 废气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8.3.2 废气监测质控措施 采样设备定期流量校准,项目分析仪器标气标定 ,单点校准; 采样分析设备强检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表8-3 采样器质控校核表 标准校准器名称综合校准仪标准校准器编号1508009被校准仪器名称及编号被校准仪器流量显示L/min校准仪器流量读数L/min质控指标稳定度%标准依据评价123平均值被校准仪器名称仪器编号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术规范(试行)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A0073171012100100.0100.1100.2100.1≤5合格A0071171012100100.2100.0100.1100.1≤5合格A007517101210099.9100.1100.0100.0≤5合格A794170704100100.2100.099.9100.1≤5合格表8-4 YQ3000-C型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流量校核记录表 校准设备名称综合校准仪校准设备编号1508009被校准仪器仪器编号被校准仪器流量显示L/min烟尘采样仪流量稳定度%质控指标稳定度%标准依据评价YQ3000-C型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59711708029.9101.0≤5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术规范(试行)合格19.8201.0≤5合格29.9301.3≤5合格8.4、噪声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4.1噪声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在噪声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监测过程中测量仪器均用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声校准器校准合格后使用。 8.4.2噪声监测质控措施 噪声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声级计测量前后要进行自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94.0±0.5dB(A),声级计质控校核见表8-5。
表8-5声级计质控校核表 单位:dB(A) 被校准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校准时间仪器测量前校正值仪器测量后校正值指标评价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003095042017年11月27日93.794.0±0.5合格2017年11月28日94.194.0±0.5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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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目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规定,2017年8月4日取得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该项目履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审批手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有关环保档案齐全。 10.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该企业重视环保工作,制定了相对完整的环保规章制度,厂区的各个环保设施责任到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10.3 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清运用作农肥。 10.4 废气 10.4.1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未被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主要采取密闭车间措施。 10.4.2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切割、砂光等木工工序产生的的有组织颗粒物,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10.5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精密锯、砂光机、双排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车间密闭,设备合理布置,并采用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 10.6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0.6.1 一般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不合格品和边角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用作农肥。 10.6.2 本项目无危险固废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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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符合监测条件,其验收结论如下: 11.1 废气监测结论 11.1.1验收监测期间,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0.281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 11.1.2验收监测期间,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8.48mg/m3,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 11.2 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11.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9.4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2类功能区标准。 11.4固体废物的处置检查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1.4.1 一般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不合格品和边角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用作农肥。 11.4.2 本项目无危险固废产生。 11.5总量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气筒粉尘排放量为0.642t/a。 11.6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1.7其他环保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7-371482-21-03-027540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客运中心西700米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2110木制家具制造 | 建设性质 | √补办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建设项目 | 实际生产能力 | 设计年产10000平方米木门 | 环评单位 | 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禹环报告表【2017】87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验收单位 |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方信环境检测 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8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5 | 所占比例(%) | 3 | ||||||||||||
实际总投资 | 5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5 | 所占比例(%) | 3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1 | 噪声治理(万元) | 0.2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0.3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 | ||||||||||||||
运营单位 | 禹城市圣凯龙木业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71482200007336-1 | 验收时间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颗粒物 | 1816.08 | 8.48 | 10 | 7.03 | 6.388 | 0.642 | 0.642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1 承诺书
附件2 委托协议
附件2 立项证明
附件3 环评批复
附件4 生产工况证明
附件5 生产日报表
附件6 环保设施运行表
附件7监测报告表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 委托协议
附件3 立项证明
附件4环评批复
附件5生产工况证明
附件6生产日报表
附件7 环保设施运行表
附件8 委外涂胶合同